經濟自由度指數(Index of Economic Freedom)是由《華爾街日報》和美國傳統基金會發布的年度報告,涵蓋全球179個國家和地區,是全球權威的經濟自由度評價指標之一。
●該指數根據經濟自由度50個指標評價各個國家和地區的得分。
●每一個指標的最高得分為100分,最低得分為1分。
●各個指標累加後的平均值可以計算出總體系數。美國傳統基金會的觀點是,具有較多經濟自由度的國家和地區與那些較少經濟度的國家和地區相比,會擁有較高的長期經濟增長速度和更繁榮。
根據得分,所有國家和地區被分為如下五個等別:
●完全自由(80-100分)
●比較自由(70-79.9分)
●有限度自由(60-69.9分)
●比較壓制(50-59.9分)
●壓制(49.9分或以下)
●2012年,這五類的國家和地區分別有5個,23個,62個,60個和29個。至2012年為止中國香港連續18年名列榜首。
10大類評價指標分別是:
●貿易政策
■加權平均關稅
■非關稅壁壘
■海關腐敗
●政府財政開支
■所得稅邊際最高稅率
■公司稅邊際最高稅率
■政府支出佔GDP比例的年度變化值
●政府對經濟的干預
■政府開支在經濟中所佔比重
■政府擁有的企業和產業
■政府收入中來自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的收入所佔的比重
■政府的經濟產出
●貨幣政策
■包括過去10年通貨膨脹率的加權年均值
●資本流動和外國投資
■外資企業法規
■對於外資企業的限制
■對於向外國投資者開放的行業及公司的限制
■對於外資公司的限制及業績要求
■外商的土地所有權
■外資公司與國內公司在法律上的平等對待
■對於外資企業收入匯出的限制
■對於資本交易的限制
■外資公司本地融資的方便程度
●銀行業和金融業
■政府對金融機構的所有權
■對於外資銀行開設分支及子公司能力的限制
■政府對於信貸配置的影響
■政府管制
■提供所有種類金融服務的自由,證券、和保險政策
●工資和物價
■最低工資法
■不受政府影響,私下設定價格的自由
■政府價格管制
■政府價格管制使用的程度
■政府對影響價格的企業的津貼
●產權
■司法系統不受政府干擾的自由
■規定合同的商法
■對合同糾紛中外國仲裁機構的認可
■政府對財產的徵用
■司法系統內部的腐敗
■在接收司法裁定與執行之間的延遲
■私有財產受到法律的承認和保護
●規制
■經營企業的許可要求
■獲取營業執照的容易程度
■官僚機構中的腐敗
■勞動規制,如每周工作時間,帶薪假期,產假等
■關於環境、消費者安全、以及工人健康的規制
■各規制給企業帶來的負擔
●非正規市場活動(黑市)
■走私
■非正規市場中知識產權的盜版
■由非正規市場提供的農業產品
■由非正規市場所提供的工業產品
■由非正規市場提供的服務
■由非正規市場提供的運輸
■由非正規市場提供的勞動